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4 10:33信息来源: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市发展改革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供电公司:

为深入贯彻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提升黄山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根据 《黄山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现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政策通知如下。

一、知晓服务对象。该政策适用于黄山市范围内申请新装、增容等电力业扩服务的所有电压等级用户电力接入工程。

二、掌握申请用户类型。按照电压等级及施工范围,将服务对象分为低压小微企业、 10千伏普通用户、 35千伏用户。其中,低压小微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 10千伏普通用户按照电力接入工程长度实行备案或并联审批,其中电力接入工程300米以内的实行备案制,2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300米的实行并联审批, 5个工作日完成。 35千伏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并联审批, 10个工作日完成。三、熟悉行政审批流程。依托“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建立了电力接入工程全流程网办平台,按照最新审批政策动态优化平台功能,推动平台应用扩大至所辖县 (市)范围,供电企业或用户可通过平台提交审批申请,住房城乡建设 (城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并联办理,统一出具办理结果,并自动反馈供电企业,审批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在线查询。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四、其他有关要求。请各地各部门于8月14日前完成窗口受理人员 (含A、 B岗)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政策培训指导,并常态化开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山供电公司将适时对各地窗口受理人员政策了解情况进行抽查,相关抽查结果纳入第三季度“获得电力”指标市对区县营商环境考核。

附件:用户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图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网黄山供电公司

2024年8月 12日

附件:用户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