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市级政府定价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公告相关问题
问:来电人反映6月28黄山市发改委发布“黄山市市级政府定价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公告”,备注栏第二条免收机动车停车费涵盖城管执法车辆,但市场监管车辆无法享受免费停车的政策,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做出合理解释并要求与城管执法车辆享受同等免费停车待遇。
答: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考虑现行执法实际,此次调整市级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标准,我委已将享受免费停放的执法车辆范围由原“城管执法”拓宽为“行政执法”,市级14家政府定价停车场及中心城区公共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文件均已按此批复。下一步,我委将对全市政府定价停车收费进行规范,市、县(区)政府定价停车场将对所有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统一实行免费停放政策。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联系电话:0559-2599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