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和南大门换乘点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国线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停车收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精神,规范停车收费行为,降低群众出行成本,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和南大门换乘点停车场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请你公司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在收费路段醒目位置设置统一收费公示牌,使用统一收费系统和税务票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收费标准自2023年8月21日起执行。原《关于调整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和南大门换乘点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复函》(黄发改价格函〔2020〕6号)即行废止。
附件: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和南大门换乘点停车场收费标准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经发局,市政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附件
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和南大门换乘点停车场收费标准
车型 |
计时收费标准(元/车) |
备注 |
小车 |
30分钟(含)以内免费,30分钟至1小时(含)8元,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每日(24小时)最高限价45元 |
一.小型车是指7座(含)以下车辆或蓝色牌照的机动车;大型车是指除小型车外的其他车辆,主要指黄色牌照的机动车。 二.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1.执行公务的警车、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献血车、工程抢险车、军车;2.停放时间不超过规定免费时间的;3.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应当免费的情形。 三.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当日首次停车2小时内(含充电时间)免费,超过2小时后开始计费,按同车型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
大车 |
30分钟(含)以内免费,30分钟至1小时(含)10元,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6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每日(24小时)最高限价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