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697/202301-00020 信息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12-06-14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1-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皖价费函〔2012〕100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依据文件】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作者:各科室 发布时间:2023-01-18 11:32 信息来源: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调整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函》(皖教秘财〔2012〕29号)悉。根据《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支持我省开放教育的发展,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适当调整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费收费标准。

本科:文科74元/学分,理科83元/学分,总学分均为71学分。

专科:文科58元/学分,总学分为76学分;理科护理学48元/学分,总学分为114学分;理科其他专业65元/学分,总学分为76学分。

以上文理科专业分类参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计〔2006〕15号)规定执行。

二、以上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学校收费前应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及收费公示。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自觉接受学生、社会监督和价格、财政部门监督检查。

四、本文自2012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在校老生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电大开放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皖价费〔2002〕339号)规定执行。

二 〇 一 二 年 六 月 十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