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家炳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提高田家炳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住校生住宿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价费〔2004〕50号)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田家炳实验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定为350元/生·学期,不得跨学期收费。
二、本标准于200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批复。
黄山市物价局 黄山市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