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健康口腔行动
主要目标
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
推进举措
1.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15%。
2.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4900名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为12100名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
3.依托市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合计不少于15人。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0559-2590124
二、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
推进举措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推进三级出生缺陷防治服务。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范围和筛查病种,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8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增加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2项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60元。该项目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78元,不足部分由区县财政承担。
3.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逐步开展先天性心脏病、髋关节脱位、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0559-2590137
三、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主要目标
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4.25万人次宫颈癌、1.9万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
推进举措
1.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4.25万人次宫颈癌筛查,其中1.7万人次宫颈癌筛查为农村适龄妇女(35——45岁)重点筛查人群;1.9万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2.55万人次宫颈癌和1.9万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其余1.7万人次宫颈癌检查经费由区县财政承担。
2.成立“两癌”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评估随访等工作。
3.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0559-259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