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招标投标服务管理方式全力保障全省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9 10:36信息来源: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市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运行分析暨重点工作调度专题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招标投标服务管理方式,全力保障省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顺利高效推进,提出如下意见:

一、标前阶段主动服务,统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一)强化信息共享。各地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各县区政府项目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地投资项目建设定期会商机制,及时通报共享投资项目审批、招标、建设等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主动对接服务。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交易中心应在获取项目审批(核准)信息第一时间主动向标前环节延伸服务,通过集中培训、点对点上门服务等形式,向投资项目单位负责同志,招标人代表宣贯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招标前期准备、招标流程、交易系统操作等相关业务知识,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三)统筹推进项目。项目单位要对照招投标政策要求,统筹做好项目报批、委托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各地发展改革委、县区政府项目管理单位要建立投资项目台账,动态掌握项目可研、设计、清单编制等环节推进情况,对推进缓慢的项目及时提醒、调度。

二、标中阶段创新方法,切实提升招标效率

(一)开通绿色通道。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交易中心要为上述投资项目开通招投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项目登记、发布招标公告、安排开评标场地等业务。建立容缺受理制度,对已具备招标必备资料的投资项目,资金证明、初设批复等相关资料实行容缺,招标人在其承诺的时间内提交即可。

(二)强化在线检查。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招标文件"在线检"要求,对投资项目实行"应检尽检"全覆盖,原则上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5日内完成合规性和公平竞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最大限度避免因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引发的异议、投诉。

(三)高效处理投诉。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要创新投诉处置方式,遵循依法从快、质效并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原则,对案情相对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认错认罚、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通过优化取证环节、优先电子送达等方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实现案件快办快结。

三、标后阶段强化调度,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一)加快合同签订。投资项目招标活动结束后,各地交易中心要实时关注合同签订进度情况,通过平台短信、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项目单位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要协调督促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压实相关主体标后履约责任,保障投资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二)强化项目调度。各地发展改革委要聚焦投资项目持续运用好项目"三级调度"机制、国家重大项目库、"有效投资E服通"、"红、黄、绿"亮牌预警系统等平台,坚持每月跟进项目建设进度,落实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做好项目全周期管理,推动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

(三)加强履约管理。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健全完善招标投标市场与项目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机制,建立合同履约"季度抽查+专项通报",进一步压实项目单位在履约环节的主体责任,严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大对各地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力度,不定期开展调研督导,总结推广有关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