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黄山高新区发改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结合《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安徽省区域能评办法》,对我市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目录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项目告知承诺表(附件1)向所在地节能审查机关报备。
2.对已通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区域评估的开发区,对区域内新上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其中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清单外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项目告知承诺表(附件2)向所在地节能审查机关报备。
二、办理流程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通过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其中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需通过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
三、事中事后监管
各地节能审查机关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进行核查。
四、本通知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告知承诺表(适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告知承诺表(适用区域能评办法)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9日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告知承诺表
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 单位 |
(盖章)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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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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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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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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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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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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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 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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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 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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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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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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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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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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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耗能量 |
能源种类 |
计量 单位 |
年需要 实物量 |
参考折标 系数 |
年耗能量 (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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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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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量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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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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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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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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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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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工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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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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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
(当量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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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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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指标 |
单位产品能耗(吨标准煤/产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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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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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能耗测算说明(可另附页):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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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数据真实有效。 2.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中行业或类型项目。 3.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要求。 4.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电耗达到国家、省行业能耗准入标准(没有准入标准的,执行限额标准或地方能效指南)。 5.本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在吨标准煤(当量值)以内,预测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吨标准煤。 6.本项目主要用能设备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技术标准,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落后设备。 7.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落实能源计量管理。 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建成投产前严格实施节能验收;建成投产后将严格履行报告义务,自觉配合相关检查、监察。 9.若未遵守本承诺内容,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接受处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联合惩戒。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2)建设地点、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未改变的改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并分别对改建前后能源消费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其他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
(3)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写小类行业代码。
(4)能源种类、耗能工质种类要全面,不得遗漏。
附件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告知承诺表
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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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单位 |
(盖章)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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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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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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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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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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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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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 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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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 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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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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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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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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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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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耗能量 |
能源种类 |
计量 单位 |
年需要 实物量 |
参考折标 系数 |
年耗能量 (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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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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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量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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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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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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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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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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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工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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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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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
(当量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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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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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指标 |
单位产品能耗(吨标准煤/产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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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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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能耗测算说明(可另附页)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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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数据真实有效。 2.本项目不属于区域能评确定的单独节能审查项目清单范围。 3.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用煤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或《不实施能源消费置换项目清单》外的项目/本项目属于“两高”项目、用煤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或《不实施能源消费置换项目清单》外的项目,已按规定落实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能耗置换。 4.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5.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电耗达到国家、省行业能耗准入标准(没有准入标准的,执行限额标准或地方能效指南)。 6.本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在吨标准煤(当量值)以内,预测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吨标准煤。 7.本项目主要用能设备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技术标准,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落后设备。 8.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落实能源计量管理。 9.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建成投产前严格实施节能验收;建成投产后将严格履行报告义务,自觉配合相关检查、监察。 10.若未遵守本承诺内容,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接受处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联合惩戒。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2)能源种类、耗能工质种类要全面,不得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