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我省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力涉及黄山市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印发的《关于全省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的意见》要求,各工业园区在2020年基本实现集中供热。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省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力,全省163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131个未实现集中供热。全省12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163个经整合后为126个)未集中供热的有55个,其中黄山市4个: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
二、整改实施主体
黄山市发展改革委
三、重点措施
(1)研究制定《黄山市开发区集中供热整改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措施及要求,压实主体责任;(2)开展开发区集中供热情况自查,梳理开发区是否存在集中供热能力不足、管道覆盖不全、大量企业仍在使用自备锅炉等问题;(3)对应分类加快整改进度,对确无集中供热需求的开发区,组织专家论证,形成论证报告。
四、目标任务
统筹考虑集中供热项目需求和布局,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开发区集中供热覆盖率和使用率(确无集中供热需求的开发区完成专家论证)。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印发《黄山市开发区集中供热整改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措施及要求,压实县市区、开发区责任。(2)组织相关开发区开展集中供热需求摸排自查,4个开发区均已按照《安徽省省级开发区供热方式论证指南(试行)》,编制开发区集中供热论证报告,明确开发区热源点企业及用热工业企业情况,经自查确无集中供热需求。(3)4个开发区集中供热情况,均通过专家论证评审,认为目前确无集中供热需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118,
电子邮箱:sfgwdq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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