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两高”项目漏查、漏统问题比较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根据有关要求,对“两高”项目应实施清单化管理。督察发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两高”项目漏查、漏统问题比较突出。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池州、淮北市30余个石灰生产项目,滁州市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化工企业烧碱、合成氨、尿素等生产项目,未纳入省、市存量“两高”项目清单。部分“两高”项目因漏统,而未纳入迎峰度夏轮休轮停进行管控。
二、整改实施主体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全面排查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对排查出的项目纳入省、市“两高”项目清单。
四、目标任务
完善省、市“两高”项目清单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对照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各地全面排查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经认真梳理排查,形成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839
电子邮箱:ahsfgwhzc@163.com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