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0 16:23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各科室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两高”项目漏查、漏统问题比较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根据有关要求,对两高项目应实施清单化管理。督察发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两高项目漏查、漏统问题比较突出。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池州、淮北市30余个石灰生产项目,滁州市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化工企业烧碱、合成氨、尿素等生产项目,未纳入省、市存量两高项目清单。部分两高项目因漏统,而未纳入迎峰度夏轮休轮停进行管控。

二、整改实施主体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全面排查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对排查出的项目纳入省、市两高项目清单。

四、目标任务

完善省、市“两高”项目清单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对照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各地全面排查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经认真梳理排查,形成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210日至20252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839

电子邮箱:ahsfgwhzc@163.com

 

 

20252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