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黄山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日期:2024-04-02 10:44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各科室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召开黄山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等规定,现将黄山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黄山天都国际饭店一楼探海厅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1〕517号)要求,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方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保障优先。立足促进天然气产业上下游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效反映城燃企业成本变动情况,稳定天然气市场供需关系,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2.同向联动。实行上下游价格对应联动,下游终端销售价格随上游气源采购成本变化做同向调整。

3.统筹兼顾。综合考虑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天然气市场发育程度、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理顺居民天然气价格。

(二)联动内容

1.联动范围

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是指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之间的联动。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居民采购价格( 含运输费用,含税,下同)和配气价格构成。其中,居民采购价格原则上是指燃气企业采购的居民气源平均价格。当居民合同内采购量不足以满足居民实际需求时,优先通过非居民合同内最低价格采购量进行弥补,其他市场化补充气源的成本纳入非居民采购价格计算。当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时,高出部分不予联动。

2.联动周期

居民用气原则上联动调整周期为12个月,其中每个联动周期内上调不超过1次,下调不限。

3.价格调整

终端销售价格根据采购价格变动同向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单次上调幅度原则上不超过0.50元/立方米,超出未调整金额纳入下一联动周期统筹考虑,下调不限。当市场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可能会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时,可暂时中止联动。

配气价格实行年度成本监审,按年度定期校核调整。配气价格调整时,终端销售价格同步调整,不受联动机制限制。

国家和省对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联动机制限制。

4.联动公式

终端销售价格=上期终端居民销售价格+联动价格调整金额。

联动价格调整金额=(本期居民平均采购价格-上期居民平均采购价格)+上期应联动未联动金额。

5.操作程序

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可以由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定价管理权限主动实施,或由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定价权限向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发展改革部门按照上述联动公式计算出调整金额,提出调整方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公开公示。

(三)有关要求

1.控制采购成本。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购气成本的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气源采购约束和激励机制,推动城燃企业以更合理价格采购天然气。城燃企业应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动向,充分预判经营区域内阶段性天然气需求量,以合理价格采购天然气,切实控制气源采购成本。

2.维护市场稳定。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做好价格联动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起用户与政府部门、燃气企业间顺畅的沟通反馈渠道。城燃企业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同时,向发展改革部门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联动所需价格和成本信息,在企业门户网站或营业场所定期公开购气来源﹑购气数量﹑采购价格等信息,同步接受用户咨询,做好解释工作。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对城燃企业虚报﹑瞒报信息,擅自提高销售价格、强制服务、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3.兜牢民生底线。继续对低收入人群实行气价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用户可凭相关证明文件到城燃企业办理登记后,享受相应费用优惠减免政策。

各县区天然气价格调整参照本机制执行。

四、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15人)

1.消费者参加人(7人):程雪风(企业工作人员)、胡骁勇(企业工作人员)、吴会今(医生)、张宏(企业工作人员)、吴文(企业工作人员)、叶宝琴(退休教师)、俞志兰(个体)。

候选人员:吴连根(退休教师),方洁莉(自由职业)。

旁听人员:叶红英(企业工作人员)、汪金娥(企业退休人员)。

2.经营者参加人(2人):周勇(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姜文静(歙县安顺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人):胡庆龙(黄山学院教师)。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人员(5人):应健(市人大代表)、姚徽(市政协委员)、黄高晖(市司法局)、俞振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程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听证人(5人)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市设置征集意见和建议邮箱:hsfgjgk@163.com,2024年4月19日前社会各界可以通过邮件提交《黄山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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