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中医医院养老服务项目定价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

征集时间:[ 2025-11-11 00:00 ] 至 [ 2025-12-11 00:00 ] 状态:进行中 信息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黄山市中医医院增加养老服务职能并完成养老机构备案,经市卫健委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在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黄山市中医医院养老服务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起止时间:20251111日至1211

一、信函方式。邮编:245000;地址:黄山市长干东路(铁道办公室);收件人:黄山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

二、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三、电子邮箱:hsfgjgk@163.com 联系电话:0559-2599990

四、起草说明

定价依据

1.《安徽省定价目录2025版》(皖发改价格规〔2025〕1号)规定: 市、县政府投资建设且运营的养老机构的床位、护理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2.安徽省省卫健委、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卫发〔20231号)规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收入单独核算或单列备查账管理,养老床位、养老照护收费标准,原则上由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所属关系核定后执行

)主要内容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依据黄山市中医医院所设定养老服务内容(含特色医疗配套服务),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制定黄山市中医院养老服务项目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

黄山市中医医院养老服务项目定价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黄山市中医医院职责调整的批复》(黄编办字〔2024〕27号),黄山市中医医院具有承担养老服务职责,并于2025年8月4日在黄山市民政局完成养老机构备案,具备开展养老服务的资质,系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等规定,养老服务床位费、护理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收费标准

床位费标准:单人间2070元/月·人;双人间1260元/月·人;三人间900元/月·人。

护理费标准:能力完好人630元/月·人;能力轻度、 中度受损型老人1170元/月·人;能力重度受损、完全丧失型老人3150元/月·人。 

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不限。  

伙食费:遵循非营利性原则据实结算。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原则上按月收取。

三、实施要求

(一)规范合同管理。提供养老服务前,应与入住老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规则及双方权责,不得强制捆绑服务或收费,切实维护老人知情权与选择权。  

(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须在养老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同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落实特殊群体保障。涉及特殊困难老人的服务和保障,应继续执行我市对特殊困难老人减免保障等相关政策,履行政府在养老服务发展中的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四)试行期与动态调整机制。本定价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期满后,在成本调查工作基础上,结合服务质量评估结果重新核定正式标准;试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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