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697/202506-00008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6-19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6-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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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宣工作部署会

作者:法规 发布时间:2025-06-19 18:17 信息来源: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宣工作系统高效开展,创优民营经济发展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6月18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党组成员、副主任林一凡出席会议动员讲话,工信、司法等9个部门参加,市委宣传部到会指导。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解读强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通知文件的具体要求。与会部门认真总结近期成果,积极交流下步计划,会议现场气氛热烈。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主动性、自觉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

会议强调,要将学习宣传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宣传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一是要创新宣传,突出质效。各部门要推动法律各项规定从“纸面”走向“地面”,接地气,亮实招,采取民营企业喜闻乐见的新型宣传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实现“部门在行动”到“企业在行动”的转变。二是要精准定位,服务企业。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主动担当,有所作为,比如工信部门既要常态化解决当前工业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又要针对性解决不同规模、类别工业企业的个性需求;市场部门要从公平竞争、知产保护、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等多方面,积极构建“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三是要相互赋能,彼此融合。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凝聚共识,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将法律的贯宣工作与企业的诉求收办有机结合、系统开展,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