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697/202405-00037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税费,其他,工作生活,奖补支持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5-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作者: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05-21 09:30 信息来源: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明确汽车产业作为“首位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政策》,先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为我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提供有力支撑。20242月,省发展改革委切块下达我市2024年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资金,并要求我市制定具体方案。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促进我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委牵头制定《黄山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专门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领域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

三、研判及起草过程

省发展改革委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后,我委即着手研究起草《实施细则》,于318日完成细则初稿,随即分别召开部门区县、企业代表2次座谈会,形成征求意见稿后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市直部门,各区县、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建投集团、黄山信投集团等单位意见,于411日形成送审稿。《实施细则》起草过程中共收集意见建议6条,采纳5条,于514日分别通过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市政府同意,521日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依据实施细则,有序开展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资金撬动作用,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序号

条款

奖励条件

奖励标准

1

支持基金招引重大项目落地

 

单个基金2024年度新招引落地亿元项目3个以上(以备案或公司注册为准),且累计投资本地项目或关联企业6000万元以上。

 

经审核认定后,按基金2024年度累计投资本地项目或关联企业金额的5给予基金管理人奖补,单个基金公司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2

支持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

我市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企业2024年度通过产业协作配套、投资合作等方式,吸引市外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上下游企业来我市投资设厂,且单个落地企业2024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实现产值2000万元以上。

 

每落地一个企业最高给予引荐企业30万元奖补、累计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

支持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建设

2024年度新开工或在建且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产业项目,且年度新增1000万元以上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一年期及以上)。

 

按照2023年度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企业一年期贴息,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4

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平台建设

2024年度新引进或新设立,且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大于20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检验检测、研发验证、开放型生态实验室、供应链服务等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公共服务平台。

 

按不超过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或年度提供公共服务收取费用的10%给予平台建设运营企业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5

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做大做强

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制造业,2024年度产值同比增长30%以上且年度产值超5000万元的企业,或年度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且年度产值超亿元的企业

 

按不超过2024年度新增产值的5‰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6

支持举办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活动

2024年度经省市汽车办认定的在黄山市举办的产业供需对接会、政企银对接会、产业论坛等汽车领域重大活动,且实际参与企业大于50家、人数大于100人。

 

根据预算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支持。

    六、创新举措

(一)注重目标引导。变以往事后奖补为事前激励,通过设立预期目标,以申报预拨的方式,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企业培育最关键的环节,加以引导和支持,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增强资金激励作用。

(二)注重增量优先。针对产业规模小、企业和项目少等问题,采取基金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奖补和项目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聚焦新企业招引、新项目建设,进行增量挖掘,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注重全生命周期服务。聚焦项目招引、项目建设、企业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全生命周期设立支持条款,采用基金招商奖励、项目贷款贴息等财政金融手段,支持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平台。

七、保障措施

从明确责任和监督主体,强化政策宣传等方面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24年度黄山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资金预申报工作。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产业科

联系方式:0559-235536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