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黄山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及时扩大充电桩数量规模
2023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黄山市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计划2027年底前,建成公共充电桩5800个。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开展《黄山市2023-2027年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谋划布局充电桩8000个,进一步满足大黄山建设需求。截至目前,黄山市充电基础设施9293个,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1494个,换电站3座,车桩比达到1.25:1,基本满足充电需求。
二、关于乡村民俗点充电桩布局
《黄山市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对乡村振兴充电桩建设明确提出,要围绕“醉美乡村”黄山样板,结合乡村旅游、和美乡村、乡村民宿发展,加快党群服务中心、村民广场、乡村旅游点、民宿聚集区及其他公共区域周边布局建设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实现在新能源汽车农村地区全覆盖。
三、关于居住区充电桩建设
《黄山市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要求新建居住小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并将其纳入新建小区配电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2024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及居住区“统建统管”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加快小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关于充换电基础设施维护、平台搭建
2024年1月,我市转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该办法明确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承担充换电基础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要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检查,并保留安全检查记录,确保充电过程顺利有效进行。《黄山市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明确提出一体推进市、县、乡三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并建立黄山市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便利度。
五、关于移动充电桩应用方面
《黄山市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明确要求探索移动补能设备场景应用,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在充电设施紧张的情况下投放使用移动补能设备,满足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充电需求。我委已对接江淮等公司,邀请其来我市布局移动充电设施建设。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9-2355840
2024年5月23日
抄: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