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郑海燕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充电桩布局建设,切实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充换电基础设施谋划建设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于2023年10月印发《关于全面融入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黄山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努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最友好旅游目的地。为做好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黄山市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计划2027年底前,建成公共充电桩5800个。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编制《黄山市2023-2027年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谋划布局充电桩8000个,争取早日发布,进一步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截至目前,黄山市充电基础设施9293个,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1494个,换电站3座,车桩比达到1.25:1,基本满足充电需求。
二、推动新旧小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黄山市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已对明确要求新建居住小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同时,我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近三年来,因地制宜配套完善充电基础设施696个,进一步缓解老旧小区充电难现状。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及居住区“统建统管”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加快小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关于运营维护管理责任
2024年1月,我市转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该办法明确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承担充换电基础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要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检查,并保留安全检查记录。同时,该办法明确了住宅小区、公路、加油站、文化旅游等场所充换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将有关部门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责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已在充换电基础设施备案过程中,告知项目单位在应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同时,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138号)要求,我市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截止2023年底,黄山市计量所已完成强检备案175个的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确保我市贸易结算用充电桩量值准确可靠。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对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协调力度,加快印发实施《黄山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促进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普及。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9-2355840
2024年5月7日
抄: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