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312-00249 信息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12-11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12-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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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2023版)

作者:各科室 发布时间:2023-12-11 15:26 信息来源: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序号

收费项目

执收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对象

资金管理方式

备注

 

一、教育

 

1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保教费

省一类园

(屯溪区)

2000元/生.学期

黄价字〔2018〕41号

入园幼儿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省一类园

(其他区县)

1800元/生.学期

 

市一类园

(屯溪区)

1600元/生.学期

 

市一类园

(其他区县)

1400元/生.学期

 

市二类园

(屯溪区)

1300元/生.学期

 

市二类园

(其他区县)

1200元/生.学期

 

其他类

不高于1200元/生.学期,报区县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执行

 

2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学费

一般普通高中

350元/生.学期

黄发改价格〔2022〕16号

在校学生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市示范高中

700元/生.学期

 

省示范高中

850元/生.学期

 

住宿费(市属)

屯溪二中

350元(四人间)/生.学期

黄价字〔2018〕25号

在校住宿学生

根据皖价法〔201817号规定,各区县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田家炳实验中学

350元/生.学期

黄价〔2008〕87号

 

屯溪一中(新校区)

400元(四人间)/生.学期

黄价字〔2015〕82号

 

3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学费

公办职业学校

城镇职业学校

600元/生.学期

 

 

 

黄发改价格〔2019〕16号

 

 

在校学生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农村职业学校

350元/生.学期

 

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

1000元/生.学期

 

公办普通中专

文科

1200元/生.学期

 

 

皖价行费字〔1999〕240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黄发改价格〔2019〕16号

 

在校学生

各区县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理科

1500元/生.学期

 

艺术类(管理、理论、电视节目制作等专业

3500元/生.学年

 

艺术类(表演、群艺、戏音、舞蹈、美术、音乐等专业

5000元/生.学年

 

4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县干班学费

市委党校

1300元/生

黄价字〔2015〕25号

党校学生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中青班学费

1600元/生

 

科干班学费

700元/生

 

本科学费

文科类专业

学院类高校

4600元/生.学年

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

在校就读学生

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政策,上浮不超过10%,其中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学费上浮不超过20%,非艺术类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得上浮

 

理科类专业

4900元/生.学年

 

医学类专业

52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

8000元/生.学年

 

专科学费

文科类

黄山职业技术学院

3500元/生.学年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 号

在校就读学生

 

 

理科类

3900元/生.学年

 

住宿费

不超过 2 人间(含 2 人)

普通高校

1200元/生.学年

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教计〔2006〕15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

 

在校住宿学生

 

 

不超过4人间(含4人)

1000元/生.学年

 

6人间以下(含6人)

800元/生.学年

 

6人间以上

600元/生.学年

 

普通宿舍

400元/生.学年

 

成人高等教育(函授)

文科类

黄山学院

1000元/生.学年

皖价行费〔2000〕311号

在校成人教育学生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上浮不超过10%

 

理科类

1200元/生.学年

 

5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专科

文科

黄山广播电视大学

58元/学分

皖价费函〔2012〕100号、皖价费函〔2018〕85号和皖发改价费函〔2019〕394号

学生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总学分均为76学分

 

理科

65元/学分

 

专科起点本科

文科

74元/学分

总学分均为71学分

 

理科

83元/学分

 

高中起点本科

文科

74元/学分

总学分均为140学分

 

理科

83元/学分

 

成人中专教育(脱产)

文科类

900元/生.学期

皖价行费〔2000〕311号

在校成人教育学生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理科类

1100元/生.学期

 

成人中专教育(半脱产)

文科类

700元/生.学期

 

理科类

800元/生.学期

 

6

中专招生费

 

 

 

 

 

我市无收费单位

 

7

成人高校招生费

 

 

 

 

 

 

公安

 

8

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①外国人居留许可

有效期不满1年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400元/人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办件申请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

800元/人

 

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1000元/人

 

增加偕行人

每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

 

减少偕行人

200/人次

 

变更

200/次

 

②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1500元/人

发改价格〔2004〕1267号皖价费〔2004〕300号 财综﹝2018﹞194号

办件申请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③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证件费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300元/证

办件申请人

缴入中央国库

 

 

丢失、损坏补办

600元/次

 

④外国人出入境证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100元/

公安部、财政部公通字〔1996〕89号)公通字〔2000〕99号

 

办件申请人

缴入地方国库

 

 

⑤外国人旅行证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50元/证

办件申请人

缴入地方国库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普通护照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120元/证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公告2021年第22号

办件申请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②出入境通行证

一次有效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15元/证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财政厅、物价局财综〔2008〕292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办件申请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多次有效

80元/证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60元/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7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

办件申请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一次有效签注

15元/件

 

两次有效签注

30元/件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80元/件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二年)多次有效签注

120元/件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160元/件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240元/件

 

前往港澳通行证

40元/证

 

④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将)届满换领(10年有效)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350元/证

财税〔2020〕46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

办件申请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将)届满换领(5年有效)

230元/证

 

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一次有效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40元/证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办件申请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五年有效

200元/证

 

五年有效补发

200元/证

 

⑥台湾同胞定居证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8元/证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办件申请人

缴入地方国库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往来台湾通行证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60元/证

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办件申请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一次有效签注

15元/件

 

多次有效签注

80元/件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①居民户口簿

市公安局屯溪分局户政中心

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6元/本)

皖价行费字〔1998〕79号财综〔2012〕97号

城乡居民

缴入地方国库

 

 

②户口迁移证件

户口准迁证

市公安局屯溪分局户政中心

 

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的工本费2元/

皖价费字〔1995〕1号财综〔2012〕97号

 

户口迁移申请人

2013年1月1日起,仅对遗失、过期失效补办的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收费

 

户口迁移证

2元/证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首次办申领

市公安局屯溪分局户政中心

免费

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

申请办证的城乡居民

缴入地方国库

 

 

到期换领、姓名变更换领

20元/证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40元/证

 

临时身份证

10元/证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①号牌(含临时)

汽车号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00元/副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皖价费[2013]72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机动车登记申请人

缴入地方国库

反光号牌

 

挂车号牌

50元/副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

40元/副

 

摩托车号牌

35元/副

 

机动车临时号牌

5元/张

 

 

②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元/个

皖价费〔2013〕72号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机动车行驶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0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机动车登记申请人、机动车驾驶人

缴入地方国库

 

 

临时行驶证

10元/本

 

机动车驾驶证

10元/本

 

机动车登记证书

10元/本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

 

 

 

 

 

 

 

(8)非机动车号牌和临时标志工本费

非机动车号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2元/车

财综[2007]358号皖价费[2013]72号

 

非机动登记申请人

缴入地方国库

 

 

临时通行标志

32元/车

 

9

外国人签证费

 

外国人签证(个人)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按照国别对等、非对等签证收费标准执行

计价格[2003]392号公通字[2000]99号;公传发[2011]470号

办件申请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外国人签证(团体)

 

外国人签证(特区)

 

三、民政

 

10

殡葬收费

 

遗体接运

微面、尼桑

市殡仪馆

200元/具

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屯发改字〔2020〕34号

 

缴入地方国库

1.接尸里程以殡仪馆为起点,起步基数为15公里,超过15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元,往返计算。2.非正常上班时间接运遗体,超出15公里以上加收50%3.超出本市范围接运遗体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阁瑞斯、别克

320元/具

 

遗体火化

平板火化炉

300元/具

包括遗体火化、骨灰清理、装袋

 

拣灰火化炉

600元/具

 

骨灰寄存

第3.4.5层

158元/格位·年

包括其间祭奠费、工本费、卫生处理等。

 

第2、6层

138元/格位·年

 

第1、7层

118元/格位·年

 

告别厅租用

大厅

588元/次

 

 

小厅

258元/次

 

遗体冷藏

35元/具·天

指普通冷藏三天内35/天,三天后45/天,非正常遗体加倍。

 

遗体收殓

150元/具

3楼及以上每层加收5元(电梯运送的免加);非正常遗体加倍收费;非正常上班时间加收50%

 

遗体卫生消毒

150元/具

非正常遗体加收50%

 

化妆整理

整容、化妆

150元/具

 

 

沐浴

140元/具

 

更衣

60元/具

 

四、自然资源

 

11

土地复垦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9元/平方米(按破坏土地计算)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财税〔2014〕77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财税〔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公告2021年第12号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财综〔2001〕1061号皖发改收费〔2019〕33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和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

缴入地方国库

 

 

12

土地闲置费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1.每平方米5至10元

2.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

1、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用地单位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缴入地方国库

 

 

13

耕地开垦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等地区,每平方米36元;二等地区,每平方米32元;三等地区,每平方米28元;四等地区,每平方米24元。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缴入地方国库

 

 

14

不动产登记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详见文件

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公告2019年第7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皖财综〔2019〕866号;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黄自然资函〔2022〕17号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五、住房城乡建设

 

15

污水处理费

居民生活用水

自来水公司

0.95元/吨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财综〔2015〕196号;黄价字〔2016〕124号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缴入地方国库

市中心城区,各区县污水处理费标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非居民生活用水

1.40元/吨

 

特种用水

1.40元/吨

 

16

城镇垃圾处理费

城市居民

自来水公司

5元/户·

黄价字〔2005〕110号黄价字〔2007〕54号

屯溪中心城区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

缴入地方国库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者凭证件减半收取;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凭证件经核准可免收;大中专学生、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免收

 

机关企事业单位

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

2.5元/人·

 

星级宾馆(二星级及以上)

2元/床·

 

宾馆、旅社、招待所

1元/床·

 

工商服务业

50平方米以下:10元/店·

50平方米以上:0.3元/平方米·

 

餐饮业

8元/桌·

 

农贸市场固定摊位

5元/个·

 

营运车辆

大型:5元/辆·

小型:3元/辆·

 

建筑垃圾

2元/平方米

 

垃圾填埋费

35元/吨

 

垃圾中转运输填埋费

60元/吨

 

17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屯溪区市政工程行政主管

部门

 

详见文件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财办税[2020]13号建城字〔1996〕640号建城[2002]232号

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

 

缴入地方国库

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六、交通运输

 

18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

 

详见文件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皖交路〔2019〕144号皖交路〔2020〕162号

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

 

缴入地方国库

 

 

七、经济和信息化

 

19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省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黄山管理处

 

详见文件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八、水利

 

20

水资源费

自来水公司

详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综〔2008〕79号皖价商〔2014〕1号皖价商〔2015〕66号皖发改价费〔2019〕622号黄发改价格〔2020〕9号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1

水土保持补偿费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详见文件

财综〔2014〕8号财综〔2014〕32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皖价费〔2014〕160号皖价费〔2017〕5号皖价费〔2017〕77号财税〔2020〕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九、农业农村

 

22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从事专业捕捞的

市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按年总产值的4%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税〔2014〕101 号;渔政〔1989〕64号;皖价费〔2002〕186号

在我市管辖的江河、湖泊等水域采捕天然生长和人工增、养殖水生动植物的单位和个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小微企业免征

具体征收标准由同级物价部门核定

 

从事兼业捕捞的

按年总产值的5—8%

 

从事养殖(种植)业的

按年总产值的1—2%

 

经批准在我省境内进行采捕的外省单位和个人

按年总产值的5—10%

 

十、卫生健康

 

23

预防接种服务费(二类)

非免疫规划疫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0元/剂次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17号

疫苗受种者或其监护人

缴入地方国库

 

 

24

鉴定费

 

(1)

医疗事故鉴定费

首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

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部门所属医学会

 

1600 元/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皖价费[2004]348号

医疗机构或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含鉴定工作中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开支(包括专家交通费、补助、资料印刷、邮寄、日常办公开支等)。

 

再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

2100 元/宗

 

首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及以上)

2100 元/宗

 

再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及以上)

3200 元/宗

 

(2)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首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的

 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部门

 

1600 元/宗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皖价费函[2017]315号

当事人所在单位

缴入地方国库

 

 

首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

2100 元/宗

 

再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

2100 元/宗

 

再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

3200 元/宗

 

(3)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部门所属医学会

 

详见文件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皖价费〔2012〕26号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争议有关单位和个人  

缴入地方国库

 

 

25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省级及以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0元/支

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皖财综[2020]961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17号

委托省级及以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配送疫苗,持有疫苗上市许可的疫苗生产企业

缴入地方国库

 

 

26

妇幼卫生保健收费

妇幼保健机构

详见文件

财综字[1998]596号,皖价费字[1999]315号

 

缴入地方国库

 

 

27

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费

单人单检

提供核酸及抗体检测服务的医疗机构

不超过14元/人次

皖财综[2020]1335号皖发改价格函[2020]273号黄医保〔2020〕63号;黄医保[2022]84号

接受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的个人

缴入地方国库

公立医院,社会检测机构参照执行

 

多人混

不超过2.6元/人次

 

抗体检测

50元/人次

包含总抗体、IgM、IgG

 

十一、人防

 

28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6级(含)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1700元/平方米

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9〕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财税〔2020〕58号省政府令第286号皖价费〔2014〕138号皖政〔2016〕54号皖政〔2016〕56号皖财综〔2019〕866号皖人防〔2020〕62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黄人防〔2022〕35号黄建管〔2022〕210号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三)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

(五)按照结建比例测算应建人防工程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含)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和个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行零收费

 

 

6B级

1000元/平方米

 

十二、法院

 

29

诉讼费

法院

详见文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 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函〔2011〕217号

诉讼案件当事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十三、市场监管

 

30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详见文件

财综〔2001〕10号皖价费〔2014〕145号146号黄价字〔2016〕85号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

 

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单位和个人

缴入地方国库

 

 

十四、仲裁委

 

31

仲裁费

黄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详见文件

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19号

仲裁案件当事人

缴入地方国库

 

 

十五、相关行政机关

 

32

信息公开处理费

 

(1)

按件计收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

相关行政机关

不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决定类型;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3.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

,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

100元/件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部分

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

按量计收

 

30页以下(含30页)的

相关行政机关

不收费

 

 

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

10元/页

 

 

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

20元/页

 

 

201页以上的部分

40元/页

 

 

十六、人社

 

33

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含遗失、损坏换卡或补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元/卡

财综[2006]856号,皖价费函[2009]197号

办理社会保障IC卡的参保人员

缴入地方国库

1.享受城镇低保的失业人员免收工本费;2.对持证下岗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对象减收或免收工本费

 

34

职称评审费

高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00元/人

皖价费[2005]72号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缴入地方国库

1、含人事行政部门收取的报名资格审核、申报表格费10元。

2、没有进行笔试、面试和论文答辩的,不得收取考试答辩费;笔试、面试和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的,不得收取评审费。

 

中级

160元/人

 

初级

100元/人

 

考试答辩费

100元/人

 

35

劳动能力鉴定费

省级

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450元/人次

皖价费[2012]102号

当事人所在单位

缴入地方国库

 

 

市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80元/人次

 

十七、组织

 

36

老年大学学费

书法、国画、诗词、数码摄影等专业

市老年大学

100元/生·学期

财综字[2000]172号;黄价字〔2013〕18号

 

在读学生

缴入地方国库

数码摄影后期电脑制作班每生每学期加收上机费60元

 

英语、戏曲、器乐、声乐、舞蹈、健身、体育等专业

80元/生·学期

 

电脑专业

220元/生·学期

 

电子琴和古筝

120元/生·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