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697/202307-00003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7-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7-03 15:33 信息来源: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致公党委员 :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光伏发电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大力推进工业企业屋顶光伏建设,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促进黄山绿色发展。

一、关于光伏发电推广使用方面

近年来,市政府先后与上海电力、淮河能源集团等大型能源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将光伏项目开发建设作为重要合作内容。同时,黄山区、徽州区、歙县、祁门县等地也分别与中电建江西省电力公司、华电福新能源公司、皖能能源交易公司、鲁能新能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合力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目前,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实现了“应并尽并”,并在并网及后续结算服务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我委将企业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工作纳入全市各开发区考核,并在一企一策、节能诊断过程中,都将光伏发电作为企业节能手段。目前,我市2022年光伏累计并网9.05万千瓦, 同比增长25.24%,增长明显。二、光伏项目申报流程公示方面,

我委已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公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的申报材料、备案流程、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分布式光伏项目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事项,企业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hs.ahzwfw.gov.cn/?index=nav) “利企服务” 专栏选择 “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入监管平台填写备案表,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1个工作日办结。如有疑问,可详细咨询0559-2330603。

三、光伏补贴政策方面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工业企业了解分布式光伏的最新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工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            办复类别: A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 : 0559-2355840  

2023年6月30日

抄: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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