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697/202306-00042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6-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6-21 11:02 信息来源: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孙永法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对此,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将该建议列为年度重点督办件,市政府明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0余个单位为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3月份以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本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对照建议内容,逐条制定任务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办理时限,推动办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推进黄山市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抓手,坚持先进制造业与高端服务业同频发展,深入实施新兴产业攻坚行动,不断优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积极构建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实体经济活力。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经营主体总量16.04万户, 同比增长7.22%;今年1-5月份全市新增经营主体9197户, 同比增长10.28%,其中5月当月全市新增经营主体1785户, 同比增长18.06%。

一、强化资金扶持。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级层面每年安排2亿元左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包括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重一创”发展专项资金等20个领域。为落实国和省应对疫情对实体的冲击,2022年,我市先后出台了“稳企增效10条” “助企纾困30条”“稳经济40条” “稳经济接续16条”等政策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2022年,市财政累计拨付涉企资金4.28亿元,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超23亿元,累计减免社保、租金等费用共计约2.23亿元,有效地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市场预期。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一方面我市加快去年稳经济系列政策资金兑现,另一方面制定出台“助企开门红十条”,从新增就业补贴、困难企业房租减免、境外参展机票补贴、信用加分激励、发放消费券等方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3年截至目前,全市已拨付涉企资金超5000万元。

为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出台 《黄山市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统筹全市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工业、科技、文旅、服务业等领域,资金使用方向上包括落实上级考核或配套、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和县区奖励激励三个方面;支持方式上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下一步,相2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分别牵头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尽量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兑现,以政策扶持引导、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强化金融扶持。一是金融政策助力,从贷款贴息、降低担保费率等方面强化金融扶持,撬动更多金融要素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如2023年一季度,对中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给予1.5%贴息补助;2023年对规上工业企业新增500万元以上的贷款用于技术改造, 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0%给予贴息; 2023年对新增单笔10万元以上贷款的物流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

二是制定出台 《黄山市新兴产业基金组建方案》,计划分阶段构建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黄山市新兴产业基金,按照“政府引导、资源统筹、市场运作、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采取直接投资、定向基金和非定向基金相结合的模式对外投资,致力于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体系。其中2023年首期计划出资5亿元以上。三是畅通政银企对接渠道,今年一季度,全市举办了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会19场,对接企业560家,对接资金182.87亿元。同时组建重点产业市级“金融服务团”,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配套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落实 《黄山市新兴产业基金组建方案》等各项政策措施,出台 《黄山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展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 “五进走访活动”,针对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制定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解决企业融资难、3融资贵、融资繁的问题。

三、强化人才扶持。持续实施“迎客松英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购房租房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景区门票优惠、子女就学便利、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支持政策。在购房方面,对全职引进到我市新兴产业的企业工作且符合《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企业) 》的人才,可按其本人意愿选择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对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对A、 B、 C、 D、 E、 F1、 F2、 F3类人才分别补贴120万元、 90万元、 60万元、 30万元、 20万元、 10万元、 6万元、 3万元;对在我市租房的,上述人才可分别按月领取6000元、 5000元、4000元、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600元、 300元租房补贴。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底,对来黄新就业人员在黄山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套的购房补助;在创新创业支持方面,定期举办中国黄山“迎客松”杯创意创新创业大赛,对有实质性落地且有一定营收或税收的获奖项目,将其第一创始人、创业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纳入企业高层次人才目录管理。今年一季度出台 《黄山市“人才贷”业务实施暂行办法》,设立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创办类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风险补偿资金,采取“担保+信用+人才”模式,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高层次人才创办类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单个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1000万元。在就学就医方面,加大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力度,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提供学位保障,非我市户籍子女就学,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近年来共安排22名人才4子女就读;对全职从域外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E类以上人才,提供便捷医疗服务通道,享受期内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迎客松英才计划”和 《黄山市“人才贷”业务实施暂行办法》等政策的实施,办好第二届中国黄山创意创新创业大赛,充分利用好上海湾谷科技园的资源,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将上海湾谷科技园作为黄山市对外招商引才的重要平台,积极探索“反向飞地”发展模式,辐射吸引全球优质创意创新创业人才,为黄山实体经济发展引入新的动能。

四、强化资源统筹。一是强化产学研合作。建立安大、安工程、黄山学院等6个高校人才工作站,用好设立浙江大学黄山技术转移中心、安徽大学黄山技术转移中心、合肥工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黄山分中心和 (休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技术合作平台, 2022年全市转化和应用科技成果累计162项。与黄山学院科研处联合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专班”,建立专人集中办公会商工作机制。积极将黄山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向社会共享大型设备仪器名录进行公告推广。二是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衔接。积极选派“双链融合专员”赴企业开展技术需求挖掘和产学研对接合作,提升县域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目前已征集25名黄山学院意向担任专员的老师。探索“校企双聘”机制,开展“科技副总”选派,首批选派7名黄山学院专家入驻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培养企业科技人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搭建企业交流平台。对全市5现有工业产品和上下游配套开展全面摸排,拓展企业产供需渠道,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产需对接活动6场次,涉及汽车及零部件、建材产品、数字化转型升级、金融要素等领域,全市参加企业360户次。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与浙江大学、安徽大学、黄山学院等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持续开展“海聚英才、揭榜挂帅”工作,通过“揭榜挂帅”模式打通高校学科、人才优势与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的“最后一公里”。根据各区县 (园区)主导产业和企业的发展需求,持续开展产需对接,精准做好助企服务,6月拟开展电子信息产业对接会,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推进企业间资源共享。

五、强化要素保障。一是积极推动物流降本增效。研究制定物流业提质降本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开通黄山—广东公铁联运、黄山渔亭—杭州洞渣公铁联运、黄山—塔什干中亚茶叶专列、黄山—宁波舟山港等多式联运线路,2022年完成运量21975标箱,货重超63万吨,为企业降低全程物流成本约20%。特别是今年6月1日,改造后的黄山货运站正式投入使用,黄山—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集装箱列车首次从黄山发车,进一步提高了运输、装卸效率,有效降低市域内各区县企业的短驳成本,与原有公路运输方式相比,通过海铁联运运输的每个集装箱可节约运费1000元左右,降低综合物流成本约25%,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综合竞争力。二是建立健全项目落地审查决策制度。实施重大项目联审及投融资决策机制,将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先6进制造业项目或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文旅项目纳入市级重大项目联审机制,在项目落地前,由各主管部门对招商项目进行审核。统筹全市基金、土地、林地、能耗等要素资源,建立要素周转池,对过审项目应保尽保,助推我市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文化旅游业重大项目招引落地、开工建设、扩大投资,进一步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出台物流业提质降本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做好重点线路通道搭建以及稳定海铁联运线路运营,协助加强货源组织,为企业定制优质的海铁联运物流服务方案。同时依托黄山货运站,延伸港口功能和船务资源,实现大宗货物的进出,进一步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助力我市打造开放枢纽之城。

办复类别: A类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 : 0559-2325805

2023年6月8日

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

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