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697/202206-0002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6-07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06-08
生效日期: 2022-06-0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发改价格【2022】12号 词: 惠民菜篮子、保障基本民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6-08 11:30 信息来源: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黄山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商务局

 

2022年6月7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

黄山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精神,推动“惠民菜篮子”制度化、机制化运行,提升“惠民菜篮子”工作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依托主要商超及社区连锁店,全面建设政府“惠民菜篮子”,稳定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2022年底,我市“惠民菜篮子”门店总数达到26家,推动“惠民菜篮子”制度化、机制化运行的政策措施基本健全,“惠民菜篮子”门店在各区县城区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名称标识。全市发展改革等部门设立的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平价商店名称统一调整为“惠民菜篮子”。运行期间,各门店按要求在惠民销售区域醒目位置悬挂“惠民菜篮子”统一标识,并使用同时标有市场价和惠民价两种价格的标价签。

(二)优化网点布局。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各区县“ 惠民菜篮子”门店主要设立在中低收入人群相对集中,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消费量较大的地区。全市“惠民菜篮子”具体商超、门店名称、经营地址要向社会公布。

(三)丰富惠民品种。分类建立“惠民菜篮子”品种目录,并动态调整。纳入目录的品种,以应季菜、叶类菜等常规蔬菜,以及猪肉,普通米、面、油等为主。为便于统一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参照省目录制定了全市“惠民菜篮子”品种目录,根据季节变化、市场供应和居民消费习惯等由各地从中选择一定数量品种,作为当地“惠民菜篮子”具体销售品种。

(四)开展市场监测。“惠民菜篮子”运行期间,每日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汇总形成本区域内同品种同规格市场平均价格,并反馈至参加“惠民菜篮子”运行商超,作为各门店次日当地市场均价及测算惠民价的依据。

(五)增加运行天数。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以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全市统一启动“惠民菜篮子”运行,并适当增加运行天数,全年统一运行总天数不少于60天。各地须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适时启动,在此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启动本地“惠民菜篮子”运行,鼓励常态化运行。

(六)落实惠民要求。惠民销售的蔬菜价格要低于市场价15%以上;猪肉等其他农副产品要低于市场均价5%以上。惠民销售品种不少于20个,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同时要有2个以上“一元菜”。惠民销售的商品要相对集中摆放,便于识别。各门店要及时补货、补柜,确保不断档、不脱销、符合质量要求。

(七)创新运行方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惠民菜篮子”进社区、进校园、养老机构食堂等活动,扩大惠民成效。在疫情等突发事件期间,推动各门店延伸服务功能,通过线上下单、线下取货、配送到家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惠民销售。

(八)完善评价机制。各地要按照民生工程相关要求,加强“惠民菜篮子”评价考核工作,完善评价指标,健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对积极履行保供稳价社会责任,创新惠民销售方式且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商超,各区县在评价考核中应适当加分。

(九)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多形式宣传“惠民菜篮子”运行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推广经验做法,提升“惠民菜篮子”品牌效应。各门店在运行期间,要通过宣传牌、宣传海报、店内广播等载体宣传惠民销售活动,提高运行成效。

三、时间安排

按照边运行、边调整规范、边健全机制、边全面提升的原则,在开展“惠民菜篮子”运行的同时,分阶段完成本次提升行动各项任务。

(一)调整规范阶段。2022年6月底前,完成门店调整及扩充、名称标识统一、惠民品种调整等工作,落实资金支持和扶持政策。

(二)健全机制阶段。2022年7月至9月底,健全和完善监测、监管、考核等各项机制。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底,自查并总结提升。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民生工程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核查,对提升行动快、运行效果好的,在考核中给与倾斜及通报表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协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改进和优化服务,及时解决“惠民菜篮子”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完善配套政策。落实我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及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放心粮油示范店”。支持“惠民菜篮子”商超门店开展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运行成本。“惠民菜篮子”建设运行情况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三)落实扶持政策。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店建设有关政策规定和我市实施民生工程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落实财政专项经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奖补,鼓励给与门店差价补贴,并按规定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附件:“惠民菜篮子”商品品种指导目录

附件

“惠民菜篮子”商品品种指导目录

序号

类别、品种

规格、等级

粮食

 

1

中籼米(杂交)、晚籼米

10公斤 普通

2

面粉

5公斤 特一

3

面粉

5公斤 特二

4

面条

500克 普通

食用油

 

5

大豆油

一级5升桶装

6

花生油

一级5升桶装

7

调和油

一级5升桶装

8

菜籽油

一级5升桶装

猪肉

 

9

全瘦肉

新鲜

10

肋条肉

新鲜

11

排骨

新鲜

12

后座统货

新鲜

家禽

 

13

白条鸡

新鲜

水产品

 

14

鲫鱼

活350克左右/条

15

花鲢

活750克左右/条

16

带鱼

冷冻250克左右/条

鸡蛋

 

17

鸡蛋

新鲜(洋鸡蛋,蛋场鸡蛋)

蔬菜

 

 

(一)白菜类

 

18

普通青菜(小青菜、油菜等)

新鲜一级

19

大白菜

新鲜一级

20

大娃娃菜

新鲜一级

 

(二)甘蓝类

 

21

西兰花

新鲜一级

22

甘蓝

新鲜一级

 

(三)绿叶菜类

 

23

芹菜 (香芹、西芹)

新鲜一级

24

苋菜

新鲜一级

25

莴笋

新鲜一级

26

生菜

新鲜一级

27

空心菜

新鲜一级

28

木耳菜

新鲜一级

29

菠菜

新鲜一级

 

(四)茄果类

 

30

茄子(黑茄、紫长茄)

新鲜一级

31

青椒(薄皮青椒)

新鲜一级

32

西红柿

新鲜一级

33

白萝卜

新鲜一级

34

辣椒

新鲜一级

 

(五)豆类

 

35

豇豆

新鲜一级

36

四季豆

新鲜一级

37

毛豆

新鲜一级

38

豆芽

新鲜一级

 

(六)瓜类

 

39

黄瓜(青黄瓜、老黄瓜)

新鲜一级

40

丝瓜

新鲜一级

41

冬瓜

新鲜一级

42

西葫芦

新鲜一级

43

老南瓜

新鲜一级

 

(七)水生蔬菜

 

44

莲藕

新鲜一级

45

水芹

新鲜一级

 

(八)新鲜食用菌

 

46

平菇

新鲜一级

47

香菇

新鲜一级

48

金针菇

新鲜一级

 

(九)其他蔬菜

 

49

洋葱

新鲜一级

50

土豆

新鲜一级

注:各区县可以根据当地消费习惯及季节变化,对上述类别、品种进行增补和调整。

关于印发黄山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pdf,关于印发黄山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docx